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启用“长子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”印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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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直各有关单位:

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,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,进一步规范和提升长子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,经县人民政府同意,现启用“长子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”印章。

凡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,需使用“长子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”印章。

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
   2025年4月21日

(此件公开发布)

来源:长子县人民政府网站

编辑:贾霄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