启超家风文化创新性转化,江门新会“知行矫治”见实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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良好家风与社会和谐息息相关。在梁启超的故里——江门市新会区,其“责任、乐观、自强”的家风精髓,被创新性地转化为“知行矫治”的实践路径。

近年来,新会区司法局逐步构建起“三大矫治模块”:以《最苦与最乐》为核心的责任教育,以“青葵工作室”为载体的心理矫正,以技能培训为重点的自立培养,既帮助社矫对象重塑人生、回归社会,也让启超家风文化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焕发新芽。

强调权责相称

增强社矫对象社会责任感

1918年,梁启超在《最苦与最乐》中提出:“负责任是人生最大的痛苦,尽责任是人生最大的快乐。”他在给大女儿梁思顺的信中也提到:“天下事业无所谓大小……只要在自己责任内,尽自己力量做去,便是第一等人物。”这体现了梁启超对责任的深刻理解。

新会区司法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注重责任意识的培养。以社矫对象李某为例,他最初因父亲病重申请外出但材料不全,在未补交材料的情况下擅自外出,新会区司法局依法给予警告并将其管理级别调至严格。这一惩戒让李某深刻认识到,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身份和责任。

在李某态度明显改善后,新会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详细的谈心谈话,也充分感受到李某的孝心——如果可以让李某从孝道中体会到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的重要性,将更有利于李某重塑人生。对此,新会区司法局结合李某孝心表现和实际需求,作出人性化处理,将其管理级别恢复为普通,并定期批准其探望患病父亲,同时要求完善相关证明材料。

多年来,新会区司法局在对社矫对象的处罚上,始终不以惩罚为最终目的,而是根据每个社矫对象的性格特点、犯罪原因和心态状况,采取谈话教育、分析利弊等方式,帮助他们正确对待权利与责任,增强社会责任感。

此外,新会区司法局还联合学校、团委、妇联等部门打造“启超家风”社区矫正教育园地,通过读书会、心得体会撰写、教学讲座等形式,将权责相称理念融入社区矫正,达到教育矫治目的。

重视心理矫正

助力社矫对象树立阳光心态

梁启超不仅关注子女学业成就,更重视其心理健康和品德修养。1922年,他参与演讲提到,人类心理有知、情、意三部分,这三部分圆满发达的状态,先哲称为“三达德”——知(智)、仁、勇。这与孔子所言“知者不惑、仁者不忧、勇者不惧”异曲同工。

新会区司法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重视对象的心理矫正。社矫对象林某因犯罪复贫而一蹶不振,家庭陷入困境。新会区司法局安排青葵社工为其制定一对一心理矫正方案,通过专业辅导,帮助他走出低谷,重振信心。同时,社工还协助他链接就业资源,传授面试技巧,最终林某成功找到工作,家庭环境逐渐好转。

林某一家还专程来到新会区司法局表达感谢:“多亏大家的关心和帮助,我们全家才走出了低谷。”

近年来,新会区司法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,与蒲公英、天健、青葵社工机构合作,打造“青葵工作室”,搭建“社区矫正+”模式,建设了一支由法官、检察官、律师、社工、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队伍。社工采用前沿心理分析方法,通过个别化矫正,对社矫对象进行测评、分析和咨询,增强心理素质和职业技能。此外,还定期邀请法官、检察官、律师开展法律讲堂,双管齐下,达到教育帮扶目的。

突出自立自强

培育社矫对象独立自信人格

梁启超在《独立论》中提出:“独立者何?不借他力之扶助,而屹然自立于世界者也。”他在教育子女时也强调:“不必泥定爹爹的话,自己做主。”这体现了他对独立自主和独立人格的重视。新会区司法局从梁启超的独立论思想中获得启发,帮助社矫对象回归社会。

新会区司法局联合社工机构、政府相关部门开展教育帮扶工作,成立工作专班。社工负责心理矫正服务,学校提供助学支持,民政部门帮助申请低保,人社部门开展技能培训。司法局联合人社局建立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就业帮扶教育基地,帮助社矫对象考取技能证书,拥有一技之长,顺利找到工作岗位,实现自身价值,真正实现“逆风飞行”。

新会区司法局将继续深化“知行矫治”模式,以启超家风文化为精神内核,进一步推动责任教育、心理矫正与自立培养的深度融合。通过优化“社区矫正+”帮扶体系,拓展家风文化宣讲、职业技能培训的覆盖面,为社矫对象提供更精准、更有温度的支持。同时,联动社会各界力量,共同探索文化矫治的创新路径,让启超家风的责任之灯、自强之火,照亮更多社矫对象的回归之路。

撰文:黄绍侦

【作者】 黄绍侦

【来源】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+客户端